依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对《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城市钢厂搬迁建设新特材料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变更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批复,受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贵州瑞思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贵州瑞思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17年9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贵州瑞思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现将本报告公示如下。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城市钢厂搬迁建设新特材料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变更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